| |
請問可以上課當天在報到處才現場繳費嗎? |
| |
抱歉!簡章上有註明,請在上課日前繳清費用,因有的課程礙於有人數限制的關係,且當人數超過時,會以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報名表及學費),所以為了學員的權益,請在上課日前繳清費用,謝謝您的合作。 |
| |
|
| |
怎樣才算報名成功呢? |
| |
不論是以網路或傳真報名,都麻煩再以電話(03-5735521#3222)與工作人員確認,經確認收到無誤後即算報名成功• |
| |
|
| |
我已經報名並且與工作人員確認過,為什麼沒收到上課通知 ? |
| |
上課通知的意義是要提醒您,上課日期快到了,上課地點教室及相關注意事項,以傳真的方式為最優先,其次使用E-MAIL,但是有時後因為種種因素(報名表填寫不清或忘記填寫,傳真機出狀況,E-MAIL有誤,人員的疏忽.等),會有收不到上課通知的狀況,沒有上課通知仍然可以報到上課,有任何報到上課問題,隨時歡迎您於上班時間來電(03-5735521#214)查詢指教,謝謝!!! |
| |
|
| |
停車的規定? |
| |
第一次進入校園時,請告知大門警衛為自強基金會上課學員,即可進入校園。爾後每次上課憑學員證並繳交50元即可,將所換的收據放置在車窗前,以免被拖吊。騎機車者,向正門口警衛室辦理登記後,將所換的停車證放置在車上,一律停放在正大門外右手邊停車處,以免拖吊。
|
| |
清大停車如何計費? |
| |
清大對外車是以小時計費, 1小時50元,到自強基金會上課的學員,則是以 1次(當日)進出費用50元的優惠方式,機車不收費用但須在正門口向警衛換證,並且請學員依清大規定停放車輛,並將停車證放於車上明顯處,以免遭拖吊•
|
| |
若須從清大南門進來自強基金會上課應如何辦理? |
| |
需辦理南大門停車證者,請至夜間辦公室登記上課日期及繳費,本會將代至駐警隊辦理,並於第二次上課時至夜間辦公室領取。因為停車費收取為清華大學的規定,是由清華大學出納組收費。 |
| |
|
| |
講義掉了或當天沒帶講義,該怎麼處理? |
| |
由基金會代印講義,代收工本費並由影印行開立收據,於下次上課時發給(用原稿印較清楚)。如果學員當天就要,請學員自行借同學的講義至3樓影印室影印。 |
| |
|
| |
以後新的簡章出來時,是否會通知給學員? |
| |
會,如果沒有定期收到, 請留下e-mail與地址,我們將儘速處理。 |
| |
|
| |
發票遺失了,該怎麼處理? |
| |
請學員至夜間辦公室填發票遺失切結書,若發票抬頭為公司行,需加蓋公司章,若為個人發票則簽名即可,再由基金會影印存根影本,蓋上與正本相符章,於下次上課時補發或郵寄給學員。
|
| |
|
| |
發票需要更改抬頭,該怎麼處理? |
| |
請學員留下正確發票抬頭資料連同舊的發票,記錄在課服人員工作手冊中,於下班前交給夜間負責人。須注意發票日期,發票更改僅能接受次月三日前之發票,逾期因已報稅恕不受理。於下次上課時補發或郵寄 。 |
| |
|
| |
發票之品名內容更改或開立為兩張發票,該怎麼處理? |
| |
發票之品名內容,因為基金會的發票項目僅可開立"人才培訓、講義、研討會,且發票開立為電腦作業,所以無法更改,若品名內容需要詳細註明課程名稱,可以附上課程簡章, 並蓋上基金會教育訓練處印章即可。需要開立為兩張發票之特殊情況,可以處理,請學員留下所需發票之詳細資料,記錄在課服人員工作手冊,於下班前交給夜間負責人。於下次上課時補發或郵寄給學員。 |
| |
|
| |
上課證明單如何取得? |
| |
留下學員資料及傳真號碼,下次補發、郵寄或傳真 。 |
| |
|
| |
結業證書是否可以開立英文版? |
| |
可以,需酌收工本費100 元,請學員留下正確的英文姓名及課程英文翻譯名稱即可,記錄在課服人員工作手冊中,於下班前交給夜間負責人。於下次上課時補發或郵寄給學員。 |
| |
|
| |
結業證書如何取得?需要多久? |
| |
課程結束後將依據考試成績及簽到/簽退紀錄,核發結業證書,出席時數超過 80%者,將發給結業證書。不需考試成績之課程, 將於課程結束後,依據學員出席時數超過80%者,發給結業證書。需要考試成績之課程,因為等待授課講師回報考試成績需要兩個星期的時間,所以結業證書將依所填之住址以掛號方式在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寄出。 |
| |
|